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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條款

  1. 貨品於購買起7天內,如發現有問題,可以更換,均必須根據以下條款:(蘋果產品不設退換,只可維修)

     

只可更換相同型號相同顏色貨品,及不設退款。

如不正確使用致入水、潮濕、撞擊、更改軟件、自行拆開、意外、人為損壞、不能開機及已填寫保用証均不可退換。

更換貨品必需完好無缺及提供發票正本,如有遺漏,不設退換。

退回貨品由本公司決定為代理商檢定為出廠問題才可更換,時間約十個工作天。

如該產品已缺貨或停產,不設退換。

產品由代理提供保用一年(平行進口產品除外),如需更換零件,則另收費用。

如要查詢、維修及更換產品,請於最少一個工作天前通知。

  1. 產品由購買當天起計14天內取貨,如超過14天未取貨,本公司將收取客人該產品之10%作為貨物保管附加費(為期14天);

     超過28天後仍未取貨則會當棄單處理。

  1. 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。